欠个人一万块钱会被法院加入黑名单吗?

2024-11-24 05: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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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起诉,并且法院向债务人下达支付令,债务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话,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后仍然不履行义务,那就会被法院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被限制消费等。

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2、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扩展资料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2:

你所说的应该是征信黑名单。加入该名单内是需要一个程序和过程的,先由你欠钱的人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你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对方申请强制执行,仍旧执行不了或者你不配合执行,执行宣告终结,执行终结后,依照对方的请求(要求把你加入黑名单),法院才会把你加入该名单(法院不会主动的)。

回答3:

没有用的,金额数字太小,一万块你交给警察都不会立案。如果是借的而不是抢的或骗的。起诉对方金额数据要达到一个量才行,1万块法院不会受理。警察也不会立案

回答4:

列入失信人名单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不是没有履行法院判决就会被列入黑名单

回答5:

如果债权人法院起诉,并且发现债务人下达支付令,在人没有在规定履行的话,就可以被列入实行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