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
所谓侵占,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行为。盗窃就是采用秘密手段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B趁A熟睡之际,秘密将A的财务窃为己有,数额较大,构成了盗窃,而不构成侵占。侵占要求对他人财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而该案中B并没有事实上和法律上占有A财产的情况,所以是盗窃,而不是侵占。
是盗窃,没有模糊的。
因为盗窃是趁财物所有人不备,秘密窃取转移了财产于非法的控制下;
而侵占的关键特征是从合法占有转为非法侵吞,主要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
本案中虽然B与A合租房屋,但B对A屋中的财物根本没有合法占有的特征,也就是说财物仍在A的控制之下,所有B没有从合法占有转到非法侵吞的过程,直接就是秘密窃取后非法占用的过程。
第2次属于盗窃,因为数额较大,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盗窃罪的法定金额.而第1次属于非法侵占.但两罪在认罪上应分别定罪,最后数罪合并执行.
盗窃!
为什么我不知道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