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2024-12-21 03:56:4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个人认为:这个案例考点应该是代位继承权与转继承的区别吧!

如果小明的奶奶继承房产后也去世了,而小明的奶奶仍然有其他的子女,则奶奶死了对小明来说就发生了代位继承权,即小明可以代位死去父亲继承小明奶奶给其父的份额,同样小明的大伯姑姑也可以继承小明奶奶份额(前提条件是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故,小明可以第一次继承父母的,第二次代位继承父亲应该继承奶奶的份额

法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二、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仅供参考)

回答2:

1、办理房产继承权登记手续,需要经过房屋评估还有继承公证,以及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只要领取了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在房屋的权属人死亡之后,合法继承人就能申请办理房屋继承登记。

回答3:

如果都没有遗嘱,按你说的情形,是有少部分房产份额会被小明的大伯和姑妈取得。具体份额计算有点复杂,还要看小明父母死亡的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