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中,部分收款和剩余收款有什么区别?

2024-12-17 10: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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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SAP中部分收款和剩余收款有两种方法:一为"部分支付"方法,一为"剩余项目"方法。
一、部分支付方法.
点击"处理未清项"界面中的"部分支付"选项卡,将光标放在"支付金额"栏,双击可发现系统自动将收款金额更新至此支付金额,同时,界面右下角的"已分配金额"="输入金额",此时再去做凭证"模拟",可发现系统预制一张凭证: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贷:客户账号(双击可查看此客户账号对应的总账科目)
保存过账.退出.
点击菜单"凭证->模拟".系统预制一张凭证: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贷:客户账号(双击可查看此客户账号对应的总账科目)
保存过账.退出.

二、剩余项目方法.
点击"处理未清项"界面中的"剩余项目"选项卡,将光标放在"剩余项目"栏,双击可发现系统自动将原发票金额与本次输入金额的差额纪录再次,同时,界面右下角的"已分配金额"="输入金额",此时再去做凭证"模拟",可发现系统预制一张凭证: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客户账号(双击进入该会计凭证行的明细信息,反映了剩余款项的付款条件情况) (即本次还款与发票的差额)
贷:客户账号(双击可查看此客户账号对应的总账科目)
保存过账.退出
点击菜单"凭证->模拟".系统预制一张凭证: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贷:客户账号(双击可查看此客户账号对应的总账科目)
保存过账,退出.
此时再通过FD10N去查看该客户账户余额,可发现关于该发票的所有项目已经结清.

两种方法的区别::
1.部分支付法与剩余项目法都能完成对发票的结清,实现的功能是一样的,但表现方式不一样,或者说是在该项目未全清之前,我们付款所看到的东西不一样。
2.部分支付法是暂时不将原来的发票做清账,而另外产生一笔金额为负的未清科目,两个未清科目的和才是真正还需向客户收款的金额。
而剩余项目法是在第一次收款时就已将原来的发票做清账,而同时又产生另外一个未清项目,新产生的未清项目金额即是客户还未付款的金额。
3.部分支付不更改原行项目的帐期。
剩余金额法新产生的余额项目的帐期要重新开始计算。

回答2: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2014.01.01你开了发票10000元,2014.05.21最后收到款9000元,还有1000没收到。
部分收款:
借:银行存款9000
贷:客户账号金额9000
相当于还有1000元每做清账处理,这1000元的账龄从原来开发票的日期2014.01.01算起。
剩余收款:
借:银行存款9000
客户账号 1000
贷:客户账号金额10000
这样做的之后就是原来的10000的发票和9000收款做了清账处理,差额1000元产生新的应收账款,新的账龄计算起始日2014.05.21。
由此可以看出这两者的差别就是剩余的应收帐金额的是否作为新的应收账款,从新计算账龄起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