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名”,是社会上个人的特称。古人的“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与“名”相表里的,故又称“表字”。“字”是男女成年后才加取的,表明他们开始受到尊重。 一般“名”、“字”多由父母长辈所取,其中多表达长辈对子女的期望,如关羽,字云长,意为“展翅入云”。“号”,是人的别称,又叫别号,是使用者本人起的,以寄托或标榜自己的某种情操和旨趣,如宋代文学家欧阳修以一万卷书、一千卷古金石文、一张琴、一局棋、一壶酒加上他本人一老翁共六个“一”取号为“六一居士”,以表示自己鄙视利禄。 古人对取“名”、“字”比较重视,在取名字的时候,是有讲究的。 1.名和字,是近义词。 比如屈原,名平,字原。(《尔雅·释地》:“广平曰原。”)“平”和“原”的词义就是相近的。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曹操,字孟德,德和操;周瑜,字公瑾(取自“怀瑜握瑾”)等等。 2.名和字,是反义词。 比如:韩愈,字退之。愈,是进的意思,和退是反义词。韩愈,字退之。表现的意思是“不进则退”。 3.字中的前一个字,往往是表示在兄弟中的辈分。 辈分第一个的,叫孟,或者伯。比如马超,字孟起,说明他在家是老大;孙策,字伯符,说明他也是老大。排行第二的,叫仲。比如许褚,字仲康;孙权,字仲谋…… 4.名字中的其中一个字,表现对男子的美称。 比如:子、甫等举例:赵云,字子龙;鲁肃,字子敬。 这里从文化分析的角度,揭示了古人取名时的好尚、愿望、期许等心理以及特定时代背景下的社会价值取向…… 1、物质和地位的向往 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他是正视人们的这种欲望的,不过强调要通过正当的途径去实现。到后世儒家提倡“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时,口头上不再承认人们的物质追求,而要把这种私欲掩藏起来。由于有了重义轻利的文化观念,士大夫之家取名总要避开这个方面,读书人都不愿把潜藏在内心深处的利禄之欲堂而皇之地表露出来。 封建官僚政治体制确立以后,做官就一并获得富与贵,以臣字命名的多了起来。 隋唐之后,为官的正途是科举,士人都被利禄引诱,埋头从事经义帖括、八股制艺,做着“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的美梦。仅《清史稿》有传的人物,名字与科举有关的即有唐殿魁、许占魁、黄开榜、郑魁土、蔡廷魁、苏廷魁等好多人。 2、执著生命的祝愿 秦始皇平群雄,扫六合,混一区宇,以至高无上的权力役使许多人为他的长生梦而奔波,结果是枉然徒劳。但是,这种真诚的梦想并不是富贵已极的人独有的。 大部分人则虽不全信,也存着一丝希望。因而命名时表现这种意愿的很常见。这往往又是家长对子女的祝福。此外,与长寿有关的典故、人物、动植物等,往往被人们取以命名。 3、消灾化吉的期望 疾病是人类的大敌,总是在干扰破坏人们的正常生活。而在古代,人们怎能不为健康问题焦虑?这种心情反映在命名的时候,就有了消灾免病一类的名字,寄托着对得名者的深爱,苦心一片,欲邀天人共鉴。 先秦时楚平王篡位之前名弃疾,即位后改为居;汉代有骠骑将军霍去病,晋代有司马忌字公寿,北周有司马消难,宋代有冯去疾、黄去疾、著名词人辛弃疾,清人有苏去疾,等等。 安、吉这一类名字内涵很大,不仅有消灾免病的意思,它还包括了免除所有天灾人祸的用意,因此名字中用得最多。所见最多的是以吉命名的现象。 使用吉祥类的字命名,也包含着对命运的祝福。 以上几个方面的社会心理,实际都有关联,吉利的祝福自然有福禄富贵的含义;亨通的理想极致不过是仕途得意,青紫加身;长寿的愿望同时也是对疾病的憎恶和诅咒,不好分得很清楚。以上只是为了叙述的方便,才勉强划分开来。而现实中的思想感情之复杂程度,恐怕怎样表述都会流于简单化,只有用生活中的真情实感去体会那些寄寓愿望的名字,才能真正把握其内在的底蕴。 我们今天常说的某某人叫什么名字,其:“名字”一词,在古代代包括“姓”、“名”、“字”三个部分,三者各有各的性能和作用,是三个各自独立而又相互依存的整 古人刚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长大以后要取字,两者相连,通称名字。关于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应奎曾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意思是说,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字则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质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样。一般说来,古时候,名是阶段性的称呼,小时候称小名,大了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应该避讳的东西,相称时也只能称字而不称名。 名与字在多数情况下共同构成一个人的代号,尽管用途不尽相同,二者之间还是有联系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与字内容毫不相干的情况几乎见不到。如三国时的名将张飞,字翼德,在这—名字中, “飞”是名, “翼德”则是对“飞”的解释,因为 “飞”就是“翼之德”(翅膀扇动而造就的功德)。又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名与字之间也有联系,即“居易”是因,“乐天”是果,只有居处安宁,才能知命而乐天。 古人的名有多种种类,字也有不同用途。起初,人们取字非常简单,往往只取一字,与“子”、“伯”、“仲”、“甫”等表示年龄阶段的字相连。如孔子弟子颜回字子渊,冉耕字伯牛,冉雍字仲弓,这些名字中的“渊”、“牛”、“弓”就是他们的字。当然,有些人取字时干脆只用一字,不加别的字辞,如陈胜字涉,项羽字籍等即是。东汉以后,人名取字才越来越讲究,情况也越来越复杂。人们在有了名以后,往往把取字看得很重要。有些人在取字时注重效法古人,取字“士则”、“思贤”、“师亮”等等;有些人则寄托对当事人的厚望,取字“温叟”(长寿不天)、“永全”等等。这些,无不含有深刻的意义。 古人除有名、字外,又多取号以代替名字。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早期的号具有这一特点,有号的人多是那些圣贤雅士。如老子别号广成子、范蠡别号鸱夷子皮等。先秦时期有名字又有号的人并不太多,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取号的人仍不很多,名载史籍者仅有陶潜别名五柳先生、葛洪别号抱朴子等数人。但是,到了隋唐时期,伴随着封建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高度发达,在名、字之外另取别号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如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皆属此类。到了宋代,取号之风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熟知的《水浒传》108将个个都有别号,正是代表着当时的社会风气。明清人更把取号视为一种时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几乎人人有号。正如清人凌杨藻在《蠡勺编》一书中记载的那样,其时“闾市村垄,嵬人琐夫,不识字者莫不有号,兼之庸鄙狂怪,松兰泉石,一坐百犯;又兄‘山’弟则必‘水’,伯‘松’则仲必‘竹’,不尤大可笑也哉。近闻妇人亦有之,向见人称‘冰壶老拙’,乃嫠媪也”。甚至一些落草为寇的盗贼也有别号。如上述书中举了一个县官审案的例子,就十分能说明问题。这一例子说,一位县官在审理一桩窃案时,责难犯人为自己开脱罪责,犯人突然说道:“守愚不敢。”县官不解其意,一问左右,才知道是犯人在自称别号。 在用字上,取号与取名、字不同,大多不受字数多少的限制。从已知的历代别号来看,有2字号,也有3字、4字号,甚至还有10余字、20余字的别号。如清代画家郑板桥的别号就有12字,即“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至于宗教界的一位叫释成果的法师,别号的字竟达28个之多,即“万里行脚僧小佛山长统理天下名山风月事兼理仙鹤粮饷不醒乡侯”。一个人的别号竟然用了近30个字,真可谓古今一大奇观。 因为古人取号有较大的随意性,并且不必加以避讳,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饱受文字狱和避讳之苦的明清人,促使他们在名字之外更取别号来表现自己。当时的大多数人都取一个别号,但有些人的别号也有好几个。如清初画家石涛法名弘济,别号清湘道人、苦瓜和尚、大涤子、瞎尊者,达4个之多。 综上可知,我国古人的称谓远比现代人复杂,他们有姓名又有字、号。这种姓名字号的并存,既适应了当事人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情况下的需要,也为中国的姓名文化增添了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