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用折旧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上述计算的折旧率是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称为个别折旧率,即某项固定资产在一定期间的折旧额与该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通常,企业按分类折旧来计算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100%
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简单,但准确性不如个别折旧率。
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虽然简单,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经济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这一事实。又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发生的维修费用也不一样,平均年限法也没有考虑这一因素。
因此,只有当固定资产各期的负荷程度相同,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才是合理的。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弥补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第一工作量折旧额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常用的加速折旧法有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如:某企业一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2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的折旧额为:
双倍余额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0%=4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 000)×40%=2 4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6 000-2 400)×40%=1 440(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第五年的年折旧额=(10 000-4 000-2 400-1 400-200)/2=980(元)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为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和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折数总和
或: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仍以前例来说明,若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各年的折旧额如下表:
原值-净残值 每年折旧额 累计折旧
年份 尚可使用年限 变动折旧率
(元) (元) (元)
1 5 9 800 5/15 3 266.7 3 266.7
2 4 9 800 4/15 2 613.3 5 880
3 3 9 800 3/15 1 960 7 840
4 2 9 800 2/15 1 306.7 9 146.7
5 1 9 800 1/15 653.3 9 800
由上表可以看出,年数总和法所计算的折旧费随着年数的增加而逐渐递减,这样可以保持固定资产使用成本的均衡性和防止固定资产因无损耗而遭受的损失。
参考资料:中华税收筹划网
年折旧率=(1-预计残值率)/ 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年折旧额=买入价X(1-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额=买入价X(1-残值率)/折旧年限/12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率 = 该项固定资产年折旧率 ÷ 12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首先要计算年折旧率(参见该条目),全面兼顾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使用年限等因素,然后在各月平均计提。折旧率包括个别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和综合折旧率(参见各有关条目)。
年折旧率是“固定资产年折旧率”的简称。固定资产年度应计提折旧额与原始价值的比率,它反映在年度内转移到产品成本或有关费用中的固定资产价值的程度。年折旧率除以12即为月折旧率。
扩展资料:
折旧率分类:
根据折旧资产的范围不同,折旧率有个别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和综合折旧率之分。
个别折旧率是根据每一项固定资产的折旧率计算折旧额。
分类折旧率是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分别计算折旧率并计算折旧金额,即每严固定资产按照同一个折旧率计算折旧,
如我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将固定资产分为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三大类22个小类,共计规定了34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其中机构设备为10-14年,下面又有车磨刨铣等多种设备。
分类折旧率应当按照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如果全部固定资产均采用直线法,应以年限为权数,如果是加速折旧法,则应当以可折旧的固定资产成本为权数。
综合折旧率是以企业全部固定资产的加权平均折旧率为依据计提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折旧率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额一般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残值率和分类年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3%-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 年折旧率=(1-预计残值率)/ 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二)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方法: 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 单位里程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 总行驶里程 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总工作小时 按照台班计算折旧: 每台班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总行驶里程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年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 年折旧额=(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100% 年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
年数总和法折旧率=[剩余使用年限]/([年数总和]*12)平均年限法=(1-[净残值率])/[使用年限]工作量法=([月初原值]-[月初累计减值准备金额]+[月初累计转回减值准备金额]-[月初累计折旧]-[月初净残值])/([工作总量]-[月初累计工作量])双倍余额递减法=2/使用年限
平均年限法年折旧率=(原值-5%原值)/使用年限 月折价率=年折旧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