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与医院形成的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患者走失的情况下,如果医疗机构尽了应尽义务,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责任,医院有过错的,共同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因此没护理好病人导致其走失是医院的责任。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和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的相应管理;
2、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及工作;
3、积极配合医疗服务,严格遵照医嘱进行治疗;
4、接受强制治疗义务。患者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接受强制性治疗;
5、交纳医疗费用的义务;六是防止扩大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后,患者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害结果的扩大,否则患者的扩大损失部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