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很复杂应该区分不同情况具体进行分析。
谁有继承权,主要是指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划分下来是三类:法定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再婚夫妻在一方死亡的时候遗产继承问题上,首先要看看是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排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一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要优先保障扶养协议的执行,其次再去考虑是否有遗嘱,如果有明确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就应当按照遗嘱进行分配遗产,但是要为未成年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于以遗嘱剥夺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应当宣告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保证未成年继承人相应的遗产继承份额。
最后,如若没有以上情形,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在法定继承中,前妻并没有继承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继子女依法可享有继承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依法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被继承人的继子女,依法可享有继承权。但对于有扶养能力,不尽扶养义务的继子女,遗产分配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不论是否再婚都是以婚后共同财产为对象进行分配。对于这笔共同财产(以价值计算),活着的一方先拿一半,剩余一半由死者父母、配偶、子女(原则上平均)分配。
既然已经离婚了,那么就已经解除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了,如果孩子判给了死亡的一方,那么继承人就是孩子或者父母,和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
再婚夫妻如果一方死亡,婚前财产由其父母及子女继承。婚后共同财产由其父母、配偶及子女继承。如果有遗嘱按遗嘱执行。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这样分,再婚前财产个人是个人的,婚后财产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