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6万块钱,打了欠条的,欠条的签订日期是2017年9月17日,约定的还款日期是2017年10月

2025-02-23 04:27:2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直接去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按身份证地址,找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可以缺席判决
从还款到期日开始计算3年内可以起诉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回答2:

那就看看打的是借条还是欠条,欠条你就要不回来了,借条你还有点希望,约定有日期还款时效为2年,没有约定日期还款时效为20年,找个律师写个诉状赶紧起诉。

回答3:

现在的人啊真可怕,借钱时你是爷,要钱时就成了孙子,我也有一笔两万元借款,2014年借的说半年还,到现在还要不回来,现在法律对这种问题也是没有约束力,法院会说你把钱借给谁就给谁要去,这在前面就有先例,就是这样判的。哎!

回答4:

用欠条生分证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