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得给了,你老公公虽然去世了,但是你老婆婆还在,你给的是你老婆婆那份,你养你老婆婆是天经地义。虽然她又找了个老伴,你不用承担你婆婆老伴的生活费,他有他的子女承担他的生活费。如果你婆婆的老伴和你老婆婆都有退休金,那你可以适当的少给点。
我们这的乡俗一直是女人找男人就是为了养活她,因为女性的就业机率很低,男人有吃苦耐劳的品质,还是可以养家糊囗的,不要上了年纪,就是中青年女性伸手向老公要钱也是正常的。既然你婆婆又找了个老伴,应当他的承当起养活你婆婆的义务,至于双方子女们孝敬的钱和礼物是可以收的。
要给啊,不过老婆婆的老伴也是有儿子的嘛,所以可以少给一点但不能不给,不然道德上过不去的。
这个要看你老婆婆原来对你好不好?是否有恩于你?这取决于你。她又找了老伴,按照传统的说法,已经是另一家人了,不给生活费也说得过去。
你老公公去世了,老婆婆又找了一个老伴,我认为善养老人是小辈应该的,生活费还是要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