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2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
3 分部工程验收
4 单位工程验收
5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6 阶段验收
6.1 一般规定
6.2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6.3 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6.4 弓c(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6.6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7 专项验收
8 竣工验收
8.1 一般规定
8.2 竣工验收自查
8.3 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8.4 竣工技术预验收
8.5 竣工验收
9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
9.1 工程交接
9.2 工程移交
9.3 验收遗留问题及尾工处理
9.4 工程竣工证书颁发
附录A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附录B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资料清单
附录C 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内容要求
附录D 法人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附录E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F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G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H 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附录I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J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K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L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附录M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格式
附录N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格式
附录O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内容格式
附录P 堤防工程质量抽检要求
附录Q 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格式
附录R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S 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
附录T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格式
附录U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格式
附录V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正本)
附录W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副本)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223-1999)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9章15节145条和2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 223…l999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