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把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的程序时间是多少天

2024-12-29 21:27:4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1、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2、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回答2:

  将被执行人加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法院黑名单)的方式有二种:   1、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并说明相应的理由,经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会作出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   2、如果没有申请人申请的,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第二条第二款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