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程序
1、同职位考生按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
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
补,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2、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如果放弃招聘岗位出现岗位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3、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
4、按人事属地管理原则报县公务员局审批。
笔试面试占比例呗 取综合成绩 从前向后依次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