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未过户,打官司的问题?

2025-01-03 15:35:1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原则上说,甲方未取得产权不能将房屋卖给你。因此,你直接起诉乙方缺乏依据。
二、基于甲乙双方的购房合同,以及合同的相对性,必须以甲方名义起诉,当然甲方可以将你作为诉讼代理人,但房屋不能直接过户你名下。
三、乙方不出现,需要公告送达,诉讼费的承担由法院决定。公告必须在指定的报纸上。
具体也得看你们相关协议。

回答2:

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

回答3:

第一步是以甲的名义起诉乙,这是个代位权纠纷啦。等于是因为甲怠于履行他的到期债权(就是要求乙过户房屋,这也是一种债),危及到了你对甲的债权。你作为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甲的名义起诉乙,要求把房子过户到甲的名下。
起诉以后法院会按照程序送达船票和起诉书,如果一直找不到乙,法院会通知你要做公告,你交公告费就行了,由法院去登公告,你自己随便做公告是没有用的。后面缺席判了以后也是以公告形式送达判决书。等到公告期满,上诉期也经过了,判决生效,就可以到房地局去把房子过户到甲名下。
第二步你再跟甲去办过户手续。
如果甲配合的话,整个过程大概是九个月到一年的时间,因为要做两次公告,法院还有一个审理的时间。打官司这个诉讼费会比较高,因为是债权纠纷,要按照房屋的价值收诉讼费的。诉讼费计算方法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你这个可以申请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自己估算一下。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法院会根据判决结果决定诉讼费的归属。
另外还有两次公告费一次四百左右(记不清了,也可能是六百)。

至于说费用“应该”由谁承担,对你一点意义也没有。“应该”当然是由乙承担,但现在乙肯定不会给你承担了。其次应该是甲承担,但如果要他出这个钱,估计他不会配合你,你的麻烦也多。如果你还是想要房子,想顺利把事情办掉,那还是自己出吧——当然话要跟甲说清楚,甚至可以以此在房价上让他让点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