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上门打成轻微伤的情形,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如果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侵权人应当依法是相应的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轻微伤是不构成犯罪的,是否涉嫌寻衅滋事罪,那就要看情节轻重,如果无理取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否则,只是一个治安案件或民事案件!!
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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