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当年工程未完工,可否申请下一年度财政奖补

2024-12-26 12: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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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改办[2014]4号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2009〕90号)精神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改办〔2014〕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采用财政奖补的办法,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美好乡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农民出资和社会捐助、财政奖补等多渠道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先议后筹、先筹后补、先批后建,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公开公示、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财政奖补范围
主要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包括村内道路修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植树造林、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以及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由农民自己负责。
三、资金来源和安排
(一)资金来源
1、农民按照政策规定开展的筹资筹劳。农民每年每人筹资不超过15元,筹劳不超过10个工日。
2、村集体经济投入和社会各界捐赠赞助。
3、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依据农业人口、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工作考核情况等因素予以奖补。
4、县财政根据农业人口数按年人均10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
(二)资金安排
严格按照民主议事、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开展筹资、项目招标、完工验收等规定程序操作,在村民积极议事、人均15元筹资到位,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按行政村农业人口人均40元安排奖补资金。县综改办将根据各村项目验收质量和实际工程量拨付奖补资金。
四、奖补工作操作程序
(一)民主议事
按照“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一事一议”原则,申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兴办“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于每年年初,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自然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提出,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建设项目内容、工程概算、建设方案和筹资筹劳方案等。
1、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的事项,在召开会议前,村民委员会要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方式、资金概算、筹资筹劳数量、申请财政奖补资金数额等内容,进行认真筹划和测算,及时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同时,积极宣传发动,引导村民参与民主议事。
2、召开会议讨论。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人数较多、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片召开;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依法产生的村民代表五分之四以上人员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参会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列席会议。在议事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吸收村民合理意见,在民主协商基础上进行表决,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方案一经议定,不得随意变更。
提交会议讨论研究需建设的公益事业项目比较多的,村民委员会要积极加以引导,区分轻重缓急,建立项目库,分年度、分阶段组织申报和实施。
3、形成会议决议和记录。召开民主议事会议的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议定的主要事项、结果和参会人员签到等,应在《岳西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议事会议记录》中填列。
4、项目信息填报。根据民主议事会议决定,填报《岳西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主要列明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述、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工程概算、资金来源及议事情况等。每村每年原则上申报一个项目,确保“干一件、成一件、管长远”,确保不发生新的债务,确保不增加农民负担。
(二)申报审核
经村民议事会讨论通过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筹资筹劳方案,村委会应于会议结束后10日内上报。
1、村级申报。经村民议事会讨论通过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村民筹资筹劳方案,由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向乡镇报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文本资料。
2、乡镇审核。对村级上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乡镇组织财政、农经等相关部门对其可行性、有效性、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深入所有申报项目的村和现场进行实地察看,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提出申请财政奖补资金额度,汇总填报《岳西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月25日前上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3、项目公示。对经审核、拟批准的项目,镇村要通过信息网或相关媒体等方式进行公示。
4、建立项目规划和项目库。乡镇要结合乡村发展实际和美好乡村建设以及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总体要求,科学研究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发展规划,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逐步组织实施。
(三)项目审批
经乡镇审核申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筹资筹劳方案,县综改办应于当年5月底前批复下达。
1、筹资筹劳审核。对镇办上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的农民筹资筹劳方案,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预算审批表》签署意见并盖章。村集体有收入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可作为农民筹资,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畴。
2、项目审批。经乡镇审核报送的项目,由县综改办组织专业人员,对村民议事、筹资筹劳、项目申报等程序是否规范进行审核,对受益人口、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等进行客观、科学评价,对工程概算、资金来源等进行审核。对于未经县级审批建设的项目,不属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律不予财政奖补。
(四)项目实施
县级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经过统一招、投标或议标后,由乡镇下达项目开工通知书,在乡镇统一管理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和项目点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负责组织实施。
1、筹资筹劳。村委会依据批准的筹资筹劳方案开展筹资、筹劳,动员村民捐资和社会捐赠。村民筹资、筹劳、以资代劳以及社会捐赠资金等实际情况,要造册登记,并由收款人出具相关收据给当事人。对集体投入资金要出具资金来源证明,由村委会盖章,并由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字。村民筹资、以资代劳、社会捐赠、集体投入等村级自筹资金,需经镇办审查核实后,7个工作日内解入乡镇财政所开设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户,建立群众筹资和捐赠清册。财政所须将项目村的自筹资金全额转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户”。
2、项目设计。投资额较小、技术要求不高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乡镇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规划设计;投资额较大、技术要求高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规划设计方案,聘请工程监理。项目规划书及图纸,应当准确客观反映项目建设情况,纳入项目档案管理。
3、项目招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在村委会组织进行招投标或议标,乡镇纪委、财政、农业、村委会和群众代表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投资额50万元以上项目的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由县政府采购中心或招投标交易中心统一公开招标。须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报名参与竞标,采取合理的中标方式,确保工程质量。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后,凭开工通知书开工。
4、项目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按照制定的设计验收标准实施,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要组织受益群众代表和村民代表参与全过程监督,乡镇也要定期查看,对工程质量严格督查,并将督查记录存档。项目实施主体要明确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监督人员,保障工程质量。
(五)项目验收
按照《岳西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县综改办牵头并负责组织县级验收。乡镇、村对项目进行初验,具体实施过程要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受益群众代表参与,并由乡镇向县综改办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对已建成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与使用、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等情况,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标识牌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决算公示。乡镇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对完工项目进行工程决算,村民委员会将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向全体村民进行公示。
2、镇村验收。决算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村委会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填报《岳西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申请表》、《岳西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图片》。乡镇收到申请验收报告后,应组织相关单位,通过审核项目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工程量与投资额是否合理等方式进行初验收。
3、县级验收。根据乡镇上报的项目验收申请,应于30个工作日内,县综改办组织财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审计。通过审核项目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工程量与投资额是否合理等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验收组成员在验收情况表上签名、签署意见,并拨付奖补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按标准重新修建,停拨财政奖补资金,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六)资金拨付
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县财政部门。各项目村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度,可以申请预拨部分奖补资金。项目竣工镇、村初验后,施工单位填写报账结算申请表,经村委会、财政所、乡镇初审,提供资金使用情况公示、竣工验收情况表、竣工决算报告、工程税务发票、项目建设“施工前、中、后三张同背景”照片和标识牌照片等资料,交财政所汇总后到县综改办申请拨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县综改办将验收合格项目的奖补资金全部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乡镇财政所(分局)再根据报账制要求,凭工程结算清单和合法凭证,将资金直接支付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账户,也可按规定预留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申请拨付。并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处理帐务,专户专帐核算。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不得退还筹资人。
(七)运行管护
按照《岳西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工程项目竣工后,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落实健全各项运行管护措施,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资金,签订管护协议,保障其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1、管护主体。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进行资产登记,纳入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范围。村民委员会是村级公益设施的管护主体,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部分村民组形成的公益设施,由村委会负责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对已发包、租赁或民间资本投资并经营的村级公益项目设施,应由承包人、租赁者或经营者管理和维护,村委会负责监督。
2、管护资金。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原则和要求,落实管护资金。村级公益设施管护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保障村级公益设施管理和养护需要。
3、管护方式。村级公益设施实行群众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多元管护方式,实行群众自我管护、承包管护、委托延伸管护和市场化管护等多种方式,由村委会与管护单位或人员签订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和义务。
(八)绩效评价
按照《岳西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考评办法》,对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主要包括组织领导、项目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宣传培训、后期管养、农民满意度等内容。同时,县综改办会同有关部门选择部分项目,对奖补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资金支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果等进行客观公正评价。
(九)档案管理
按照《岳西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对一些项目和基础数据建档立册;按照“一项一档,一村一档”要求,将村民议事记录、筹资筹劳方案和清册、项目申报审批、项目建设预决算、施工合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前中后图片、考核验收资料、资金拨付凭证以及管护协议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
(二)明确职责,建立机制。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局:主要负责试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负责拟定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文件报领导小组研究;根据乡镇上报的项目,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论证审批;开展监督检查;组织一事一议年度工作总结和考评。负责财政奖补政策的制定,奖补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监督,指导乡镇开展财政奖补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负责竣工项目的资金审查与下拨;负责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相关财政支农资金,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县农委:主要负责一事一议制度的完善,指导镇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加强对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操作;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村民议事程序、民主管理和村务财务公开。
交通、水利、、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指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负责对一事一议相关项目工程和预算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协助财政部门整合支农项目资金。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参与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对群众举报和违反相关政策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乡镇政府、财政所(分局):负责组织本乡镇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施工和竣工初验等工作。根据所属村上报的项目从政策规定的范围、议事程序和工程预算进行审核把关;组织项目招投标;组织施工合同的签订;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指导项目村开展财政奖补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乡镇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负责竣工项目的资金审查与下拨;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
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施工和竣工初验等工作。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进行表决通过;制定村内一事一议集体资产管护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进行表决后,发布执行;负责村民自筹资金的收缴;成立村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专项监督验收小组和理财小组,对项目工程进行监督初验;建立完整的资料档案。项目议定、民主表决、筹资清册、验收决算等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会议、宣传栏、标语、政策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让农民群众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兴办村级公益事业是保障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村民谋利益的有效途径。加强镇、村基层干部的培训,使他们懂得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有关规定,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健康、高效运行。
(四)整合资金,加大投入。以美好乡村建设为统领,按照“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斯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美好乡村建设。统筹项目规划布局、项目建设内容和项目资金安排,加大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发挥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性,支持和促进美好乡村建设。
(五)严明纪律,加强督查。
1、各乡镇对辖区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总责。要严格按照政策办事、按程序操作,严禁未批先建。不得超越政策规定的范围,不得超越农民筹资的上限标准,不得平调、挪用筹集的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对违反政策规定造成群众信访,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审计、农业等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未履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程序或程序不完善的,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内容、标准和投资规模的,镇村干部直接参与项目施工的,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或镇村干部个人领取奖补资金的,以及违反规定出现其他问题的,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扣回奖补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并建议相关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对各镇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并限期整改。对工作组织不力、筹资不到位、项目质量较差,发生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行政村,实行淘汰退出,一年内不得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