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受理,经依法送达后会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判。
离婚案件,有对方的基本信息足以明确其身份就可以。在没有联系方式的情况下,法院会通过邮寄等方式进行送达,无法直接送达的情况下,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如期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判,不会受到没有对方联系方式的影响。
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起诉只要符合条件法院是会立案的,至于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只要知道对方的确切住址就可以了,法院只要受理后应该说是会开放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