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因为过去对民间资本可以发起设立银行的政策一直不明确。除民生银行(7.74, -0.02, -0.26%),其余现有的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基本都是陆陆续续通过改制、参股、增持、收购等方式逐步形成的。这次《决定》明确提出可以“发起设立”是一个突破。
二是由于工、农、中、建、交等国有控股银行规模较大,整个银行业3000多家银行中,民间资本总的算来占比只有10.68%,对于一个应该属于开放性的行业而言,这明显偏低了。
现在都在改成股份制商业银行,只有部份农村信用社未改完,股份制银行都可在全国设点。以后说不清是国营还是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