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我写的,是格非写的,比较权威了……当然,第一个问题不能完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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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我从世界范围内挑选10篇最好的短篇小说,我想我一定会选《阿拉比》。
记得有一年在广州,我和苏童在宾馆里聊天,说起彼此珍视的短篇小说,我们不约而同第一个想到的,竟然就是《阿拉比》。我认为苏童喜欢《阿拉比》是有道理的,因为他自己的写作中,曾有一时期写出了不少可爱的乡村少年形象,我觉得那些形象是真实而令人难忘的,和乔伊斯一样,它复活了我们自己对于少年生活的许多记忆,或者说记忆、情感和想象的片断,而且我也觉得,苏童的文笔与写《阿拉比》的乔伊斯也有几分相似,有点漫不经心,大大咧咧,但却充满了诗意。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另一个有意思的话题。有一位学生在听过我的课后,回去读了《阿拉比》,但有一个问
题始终在折磨她:乔伊斯为什么在《阿拉比》的开头要写“教士”,这个“教士”与整个故事一点关系也没有。而且,作者多次写到街上的房屋,写到各种各样的气味,写到灯火、雨、玻璃窗和花坛,在我的这个学生看来,作者没有必要这么唠唠叨叨,完全可以更简洁一点。她的另一个问题是,她一点也没觉得这篇小说有什么了不起,或者说有什么感人的地方。我记得那天她说了很多意见,但总的来说,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作者的文笔为何那样琐碎(为何东拉西扯),他那样做是否有必要。第二,这篇小说有何意义,我们阅读这样的故事究竟能获得怎样的愉悦或教益?
为了回答她的第二个问题,我记得我给她讲了一个小故事,我知道这个故事是真实的。
我在上海读书的时候,班上有一个男孩老爱往金沙江路的百货商店跑,常常买回来一些牙刷、牙膏和香皂,他并不缺少这些用品,可他总是不断地购买这些无用的东西,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获知了他的一个小小的秘密,他喜欢那个柜台的女售货员。
说“喜欢”也许不确切,说“爱情”又有点过分,他是只满足看她一眼,最好,能够与她说上一两句话。当他和我成了好朋友之后,我常常看见他吃着饭,两眼就发直,嘴里还不住地喃喃自语:“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和她说上一两句话。”后来,知道他秘密的人越来越多,以至于同学们遇见他,往往第一句话就问:“怎么样,金沙江路的百货商店去过了吗?”他也并不怎么生气,往往红了脸,不声不响地走开了。当然他最终也没有和她说上话,直到毕业,他还是想着这个售货员。
在我看来,这个小男孩就是乔伊斯笔下的那个“我”,女售货员就是曼根的姐姐,而这个真实的故事就是《阿拉比》。我常常想,假如我的这个朋友犹犹豫豫地来到柜台饯,从牛仔裤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币,心怀鬼胎地对那个漂亮的女售货员说:买一块肥皂,而售货员说,“你要买什么牌子的肥皂?”,只消这一句话,我的朋友就得救了,他会不会象《阿拉比》中的那个少年一样,泪水夺眶而出?
现在我试着来回答第二个问题,乔伊斯在这篇小说中也使用了他自己称之为“卑琐”的文体,东拉西扯,漫不经心,我觉得他这样处理语言,是十分必要的,甚至是必须的。因为在这个故事中,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尚未发生,小说中也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戏剧冲突,有的只是少年人忧郁而狂乱的想象或幻想。小男孩为什么喜欢曼根的姐姐?因为他想跟她说话,喜欢她走起路来左右摇晃的辫子,喜欢她站在栏杆前被月光照亮的身影,她的棕色有碎花的裙子,身体的曲线,搁在栏杆上的手以及裙子的镶边。当他看不见她的时候,她的名字就是秘密的快乐的中心;他捧着圣餐杯,在做祷告或唱赞美诗的时候,她的名字也会脱口而出,继而热泪盈。小男孩为什么要去阿拉比市场?是因为她第一次跟她说话时,无意中提到了这个词,Araby,这个词从此具有了魔力,它的音节在静谧中隐隐回响。
乔伊斯在叙事中的漫不经心,恰好迎合了小男孩内心的忧郁和空,他“爱上”了曼根的姐姐,并没有十分具体的理由,这种爱之所以产生,是与少年的游戏,街道的目光,雨,这些物象和环境分不开的。作者为什么要写到死去的教士?因为教士居住过的后客厅注定了要与曼根的姐姐的形象联系在一起,是记忆和想象的策源地,是
观察恋人的理想场所。简洁而琐碎,这是乔伊斯的叙事的特点,在本篇中,却是恰到好处,少年的青春冲突就是那么简单、美妙、漫无边际,充满了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