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有大三阳好像有点是乙肝。。。。要检查很多,验血啊。胸透。血压,,好多。。。
不行 已肝患者不管大小三阳都是办不了健康证的
劳动部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 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那么,哪些工作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呢?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工作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的禁止从 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职业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 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大三阳能办健康证吗,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 客服务的工作。病毒性肝炎肝炎患者经系统治疗后基本痊愈(主要症状消失,肝 区无明显压痛及肿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可恢复原工作。乙 肝小三阳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需经六个月观察无恶 化,可恢复原工作。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 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职业
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工作
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 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 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由此可以看出健康证能否办理和两方面因素有关:1,法规规定禁止从事易 使传染病扩散的行业比如餐饮业等等,2,就是录用单位的意见。也就是说除以 上要求外,主要用人单位决定录用你,都可以领到健康证。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工作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的禁止从 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职业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 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大三阳能办健康证吗,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 客服务的工作。病毒性肝炎肝炎患者经系统治疗后基本痊愈(主要症状消失,肝 区无明显压痛及肿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可恢复原工作。乙 肝小三阳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需经六个月观察无恶 化,可恢复原工作。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 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职业
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工作
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 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 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由此可以看出健康证能否办理和两方面因素有关:1,法规规定禁止从事易 使传染病扩散的行业比如餐饮业等等,2,就是录用单位的意见。也就是说除以 上要求外,主要用人单位决定录用你,都可以领到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