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你写欠条给她,但是现在你有人证,欠条根本没有法律效应,你可以请个律师,和人证沟通好,法院起诉,最好准备证据,比如说欠条是她用暴力手段逼你写的这些证据,相信你会胜诉,找回自己的损失
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超过法律允许范围的利息不用偿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默认只会继续被宰。
建议到法院后讲清真相,法院只要有证据认定欠条是在违背意愿的情况下所写,就不会支持她的诉讼请求。
可以和另外几个共同到公安机关报案,她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我表示严重同情 花50w直接雇人买命吧
晕死啦,自己难道不会报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