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的勇敢体现在:
顾笑武阳 年十二杀人——色变振恐
为己解围
倚柱而笑
箕踞而骂——目眩良久
荆轲的智慧体现在:
私见樊於期
顾笑秦武阳 为自己解围
不畏强秦
不怕牺牲
镇定自若
从容不迫
荆轲有所待
厚遗秦蒙嘉
手法解析:
铺陈,使得中心意象生动鲜明,给人留有回味余地。《荆轲刺秦王》中,为突出荆轲这一悲剧英雄的主体形象,作者采用衬托对照笔法,以众星拱月式为荆轲立传,宛若写白牡丹的清丽脱俗,非得穷尽“别有玉盘承露冷,无人起就月中看”的光华,才可能生就不同于红牡丹的那番情味。
一、太子之急与荆轲之缓
荆轲刺秦王是太子丹与荆轲早已谋就的计划。为了能让荆轲义无反顾地赴险地成此“义举”,太子丹可谓极尽恩宠、情意有加:“尊荆轲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日造问,供太牢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选文中,太子丹有两次急躁的表现,一是在秦将王翦破赵兵近燕国边境之时,一是荆轲“有所待”之际。从这两处描写来看,太子丹对于荆轲的侠义风骨和刺杀策略并没有深刻了解,也恰恰是因为他的操之过急而使荆轲未能完全按照计划展开刺杀行动,以致时机尚未成熟就贸然赴秦,最终身死异国,使自己只能在历史的长卷里定格成一个悲剧英雄的形象。可以说,太子之急与荆轲之缓所构造的衬托对照,已经显示出荆轲并不是简单的刺客之流,而是有着长远的战略意图和深远的政治价值观的勇者。
二、武阳之怯与荆轲之勇
秦武阳年十二即杀人,“人不敢与忤视”,不可谓没有勇力。然而,秦廷之上,他却“色变振恐”,露出怯懦者之态。而与之对照,荆轲表现出了一个大智大勇者所具有的从容和镇定,他为武阳失态所作的辩驳是应时之语,但却合情合理,让听者无从怀疑。一怯一勇,一临境失态、一随机应变,激浊褒贬,不言自明。
三、於期之义与荆轲之智
荆轲深知只身赴险地需要大勇,更知道秦王的狡诈多谋难以取其信,所以,他提出以樊於期之头作为赢得秦王信任筹码的谋略。然而,太子丹却徒有妇人之仁而致事不济,荆轲只好直陈其利弊,以己之智成就於期之义,彼此映衬,互为彰显,谱就英雄相惜、气冲霄汉的完美的理想主义构图。
四、易水之寒与荆轲之悲
易水送别是本文最为悲壮的刺秦背景构建。白衣送别,风寒水冷,壮士一去,不成不还,读来令人动容悲怆。唐代骆宾王《易水送别》诗云:“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写尽了英雄“超越物欲”的“将个人价值的实现放在国家民族、自由正义等形而上的信念上”的悲怆,使得荆轲这一形象感人至深、千古犹存。
总之,选文中衬托对照手法的运用,凸显和强化了荆轲的英雄主义形象,也是本文刻画人物最为成功的笔法。
千古流传的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从兵器技术来说,是长兵刃和短兵刃的优胜劣败战例;当然,两人的那场死生搏斗,并不是单纯兵器技术问题,还有格斗术、环境条件、心理活动等一系列因素的综合作用。
《史记·刺客列传》是这样记述荆轲刺秦王的关键点:①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zhen,刺)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②拔剑,剑长,操其室;剑坚,故不可立拔。③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④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⑤左右乃曰:“王负剑!”负剑,遂拔,以击轲,断其左股,荆轲废。……
显然,荆轲上殿奏上地图卷轴,在秦王和荆轲之间隔着一张王案,而地图卷是放在王案上展开。如果没有那张王案,图卷就必须完全交给秦王,图卷的末端就掌握在秦王手里。正由于图卷放在王案上,荆轲才能在图展开到末尾时,趁秦王惊愕未反应过来前,抢先把匕首抓到手;正由于这张王案的隔开,荆轲刺向秦王的匕首还未刺到,秦王就已惊咋而站立起身;正由于这张王案的隔开,荆轲左手只抓住了秦王的衣袖,而未抓住秦王的手,以至秦王能挣脱逃走。危急时出于避害防身的本能,秦王会不由自主地拔剑自卫,但特长的秦剑插进剑鞘里的部分也特别深,由左手抓住剑鞘,右手从胸前根本拔不出。按秦国的法律条例,卫士未接到命令不能私自上殿,群臣也不能擅自带兵刃上朝,殿上的的环境条件对秦王非常险恶。秦王只能绕着柱子躲避匕首的刺杀。情急之下,侍医夏无且把自己随身带的药囊砸向了刺客,刺客因此分神,为秦王拔剑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在群臣喊叫“大王背剑!”的提示声里,秦王终于把剑转到了背后,并从背后拔出了鞘——特别长的剑被转到背后,左手先将剑鞘向右肩方向送,右手反过右肩握住剑柄后右斜上引,左手在背后握鞘向左下方拉,只有这样才能拔剑出鞘。剑拔出,格斗的优劣阵势马上逆转,只一剑,就断了刺客的左大腿,荆轲失去了站立的起码能力。……《史记》还叙述了荆轲临死前的懊悔:这次刺杀所以没成功,本来是想生擒赢政,让秦王在匕首之下签约答应退还从其他诸侯国家掠取的土地,实现燕太子的心愿。
还是从工程技术的角度来分析秦王荆轲之间的死生搏。如果秦王拔出剑后,持剑刺出,那么这种对刺客的打击不可能造成“断其左股”的后果——要吗刺中要害立死,要吗刺透某一部位,并且不会是下刺其腿,而应平刺其胸腹。合理的推测,应该是挥剑砍。,而且特长的秦剑意味着要适当加粗一些,因而自身重量大,从拔出剑的右肩上方奋力挥砍下去的劲道足以砍断对方的骨头。再从出土的秦剑图片与六国剑的图片比较来看,秦剑的茎部(手柄部分的铜胎)长度比六国剑的茎长得多,以至可以用双手握住剑柄;考古数据也显示,秦剑的茎长都在总长的20%以上,绝对长度在18~21cm(王学理《秦俑专题研究》,三秦出版社1994——06,P243)。长剑重剑,单手挥舞刺杀可能会感到费力,而力不从心,这才需要加长剑柄的长度便于双手握住。能双手握剑的挥砍,其杀伤力比普通剑刺大得多。可以想见,秦王从右肩上方拔剑出鞘后,双手持剑从右上方顺势斜下砍向荆轲,刺客急忙向后避让,驱干上身躲过了剑锋,下肢却还在长剑的杀伤半径之内,秦王第一击,就让荆轲左腿重创而废。再推测一下有无剑刺的可能——秦王向上伸直右臂拔出剑后,如果要刺击,那么他必须把手向怀里先收回,剑尖也必须在空中完成水平向前的姿势调整,然后才能发力出招。这样的击搏,中间有一拍“空程序”,就是收手调姿;这显然没有拔剑后从头顶上直接砍劈来得快,来得劲。
古代兵器和战术的发展过程里,骑兵代替了车兵,大刀代替剑成为了普遍使用的兵器。这首先与铁兵器代替铜兵器这种最基本的技术因素有关;此外骑兵在马背上的格斗,挥砍比剑刺也更有威力。可以说,秦剑突破了剑的单一刺杀功能,增强了砍杀(——前提是剑不折断,断则无为)——的功能,为汉代杀伤力比剑更大、使用更普遍的环首大刀的出现,奠定了武器制造和战术应用的基础。马背上的砍杀战术的兴起,也为骑兵代替车兵准备了技术条件。
自古延续下来的由青铜时代起源的剑文化意识,佩剑不仅仅只是防身的武器,也演化成为表示社会等级地位的一种符号,譬如越王“勾践自用剑”和秦王政的佩剑;各级上层人物的佩剑既是一件形式上的防身武器,更是一件工艺精湛的装饰物。到了铁器时代,用难得的“宝铁”“百炼成钢”制成的“宝剑”更为悠久的剑文化不断增添神秘的色彩和缤纷的内容。但是,战场上普遍使用的近身格斗兵器从汉代起已由大刀占据了主导地位,并一直延续到近代。
在这里还要看到,秦剑的长度,只是青铜剑里的顶峰,与出土的楚国140cm的、燕国104cm的铁剑相比(王学理P263),并不是最先进的兵刃——钢的强度和韧性都优于铸青铜,钢的比重也比青铜小,钢剑无疑代表了中国制剑的发展方向。而秦的青铜剑和其它青铜兵器制造技术,却是战国时代的青铜技术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