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与原《实施细则》规定不同,原《实施细则》规定,自然灾害造成损失需要进项税额转出,这是新税法的改正之处。
200元属于定额内损耗,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其他都属于非常损失,应当进项税额转出。例:企业库存材料B盘亏2000元(不含税价),其中200元属于定额内损耗,保管人员失职造成损失300元,自然灾害造成损失1500元,其中:由保险公司赔偿1000元。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2221
贷:原材料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21
进项税额转出=(2000-200-500)*17%=221
批准后:
定额内损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保管员负担增值税=300*17%=51元
保险公司负担增值税=1000*17%=170元
自然灾害损失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管理费用-200
借:其他应收款-保管员351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1170
借:营业外支出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2221
钓鱼
今天,阳光明媚,火红的太阳照射着生机勃勃的大地,我早就要求老爸带我去钓鱼,为了满足我的钓鱼愿望,爸爸决定今天带我去钓鱼。
我们带好用具就迫不及待地来到河边钓鱼。我手持鱼竿,学着爸爸的模样像模像样地干了起来,我挂好鱼食往河中一甩就等待笨鱼儿上钩了。我坐在凳子上,只能影影绰绰地看到鱼线和浮漂,突然,浮漂抖动了一下,我立马拉动鱼竿,上来的却是本已经挂好的鱼食。我一次又一次拉动鱼竿,上来的却是空空如也。“你太着急了”爸爸说。
听了爸爸的话我便充满希望,等待,不要着急,终于,一条小鱼上钩了,我欣喜若狂,马上告诉了爸爸,可就在那一瞬间,几乎不容觉察,那条小鱼就跑掉了。
忙活了半天结果还是没有钓到但是我却知道了一些要领:钓鱼不能着急,要等待鱼儿上钩, 没钓上岸时也不要高兴,不然小鱼就会跑掉。下次一定要掉到鱼,加油!加油!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定额内损耗、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不做进项税额转出,保管人员失职造成损失做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