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单位的到单位盖章,没有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如果户口迁入不满一年的,到原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居住期间的计生情况证明。如果是流动人口就比较麻烦了,有单位先要单位出证明,再到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还要另出一份流出之前的计生证明。
在户口所在地计生行政部门有义务帮个人开这个证明,如果工作人员不肯开,可到县级计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不级领导督促工作人员开证明,确实不行自己可用法律维护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工作人员作出相应行政行为。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计划生育
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最好还到县级计生委(局)加盖公章,并签“情况属实”。
已经不在原单位工作,单位肯定不给开证明和盖章的,但户口所在地计生行政部门有义务帮个人开这个证明,如果工作人员不肯开,可到县级计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不级领导督促工作人员开证明,确实不行自己可用法律维护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工作人员作出相应行政行为。
到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开个康检证明,注明:未产式 未孕
要盖六个章 还要跑回去 太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