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怎么判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的。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来源:司法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被告无偿还欠款能力的,法院仍应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判决所考虑的应该是双方的证据及相应的法律规定,被告有无偿还能力不是判决所应该考虑的内容,是不会影响判决结果的。
至于判决后,被告以无偿还能力为由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则可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由法院中止执行,等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会裁定法定债务成立,确实无履行能力,则会执行中止,可以由当事人形成新的履行计划的协议,也可以由法院出据债权证书,待有履行能力或支付能力时启动执行。
法院改怎么判决还怎么判决,不因为被告没有偿还能力就降低判决的数额。
欠款如有证据,法院当然会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主张。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履行不了,法院也无法执行,执行不到就成为死帐,死帐当然没有办法兑现的了,无法兑现的债权就叫诉讼风险。法律规定诉讼风险由当事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