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出嫁了,但是,户口暂时没迁出,而且在夫家暂未取得土地承包权,就应当参加征地补偿的正常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之规定。
如果你承包的土地被征收了,你有权要求征地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