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每天加150元钱的约定是违法无效的,所以依法你无权取得这部分权益。
虽然他有写8000元的借条给你,但如果他能举证当初借你的本金原本多少,那法院只支持你向他要还本金的请求。如果他没有其他证据,双方只有一张8000元的借条存在,你又一口咬定他确实就借了你8000元现金的话,估计法院应该会支持你的全部诉讼请求,甚至包括你这8000元“本金”的合法同期银行利息在内,嘿嘿。不过,到那时估计你会被人追着砍的吧。
做人要厚道
可以,只要借条符合相关格式就行.他不还你,要受法律责任.我相信他会要求庭外和解!!!!!!!!!!楼上的,这是他自愿的,当事人不用负法律责任!!!!!!!!
你好:高于国家规定的个人私贷利息,是违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对方已写欠条8000元[其中没有利息字样],那你是可以依法维权,到法院起诉。
这个如果有8000借条的话可以 如果没有的话在原借条上写明了一天加150元给你这个不负任何责任只要把你借给他的钱给你就没事了
可以。只要借条符合相关格式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