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收快递之后发现货物破损,责任究竟谁来承担?

2024-11-24 07: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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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签收了快递,视为对邮件内容的确认,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扩展资料:

快递行业作为邮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带动产业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经济附加值高、技术特征显著等特点。它将信息传递、物品递送、资金流通和文化传播等多种功能融合在一起,关联生产、流通、消费、投资和金融等多个领域,是现代社会不可替代的基础产业。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回答2:

1、签收快递,视为对邮件内容的确认,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认为属于快递公司运输责任的,需要有证据证实系快递运输导致破损。如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系快递公司运输导致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收件人可以联系发件人按双方之间的约定进行处理。

3、如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明知是易碎品而未告知先验货后签收,或者快递公司不允许验货签收的,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可以向快递公司索取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扩展资料:

有可能派件时收件人刚好错过了快递的电话,对于EMS来说,投递3次未果(找不到地方或者联系不到收件人或者家里没人等)就要进行处理了,如果寄件人在投递时选择的是邮寄不到时退回寄件人的话,东西就会被原路转运回去。如果选的是丢弃处理,东西就由邮政自行处理了。你如果已经签收退回的东西,可能是录入状态有误,系统应该显示“返回收件人”。

回答3:

关于签收快递之后发现货物破损,责任归属问题如下:

1、快递已经签收,就视为买家对所购买商品的确认,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快递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如果认为是快递公司运输的责任,需要有证据证实是由于快递运输导致货物破损。如果无法提供证据,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明知是易碎品而未告知先验货后签收,或者快递公司不允许验货签收的,可以向快递公司索取赔偿。

扩展资料:

快递包装要求:

1.包装基本的要求是箱子内要实,不能有空隙。标准是无晃动声,并用力摁箱子的接缝口,而不至于胶带脱落,同时是要考虑到从2米高度自然坠地确保不至于损坏。

2.空运物品的包装要特别加强,因为公路运输一般就1-2次装卸,而空运则可能会有6-7次的装卸过程。

3.单件重量不超过50公斤;标杆类货物的单件长度不得超出180厘米;板类货物长宽相加不得超出150厘米;对于过小的物品最小包装不能小于运单大小。

4.严格禁止子母包发运(指2个独立的物品通过简单捆绑、缠绕方式组合到一起成为一件物品)。

5.一般不怕摔和软质的物品(如衣物、包、毛绒玩具)可采用塑料袋(PAK袋)包装方式降低运输成本,但是要注意封口。

6.所有的内件物品先用塑料薄膜或塑料纸先做一层包装。

7.对于本来带有销售包装的物品,一般商家都已考虑到运输的风险,可在外面加包1层发泡薄膜后,再加2-3层牛皮纸并用胶带反复缠绕。

8.自己包装时可根据内件物品的不同情况选择3~5层箱,为降低成本可通过团购的方式定制一批不同规格的纸箱。

9.对于自己包装的一般物品,可准备些废旧报纸撕开揉碎了在箱内做垫充(当然用海绵或泡沫塑料碎片更好)。

10.圆桶状物品的外包装不得短于内件,尺寸较长且易折断的物品,应内衬坚实圆棍或硬质塑料的圆桶作为外包装物。

注:没有严格的按照包装要求的标准做,将有可能会导致得不到赔偿,需要根据不同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行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快递

回答4:

  1、签收快递,视为对邮件内容的确认,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认为属于快递公司运输责任的,需要有证据证实系快递运输导致破损。如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系快递公司运输导致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收件人可以联系发件人按双方之间的约定进行处理。
  3、如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明知是易碎品而未告知先验货后签收,或者快递公司不允许验货签收的,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可以向快递公司索取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回答5:

1、签收快递,视为对邮件内容的确认,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认为属于快递公司运输责任的,需要有证据证实系快递运输导致破损。如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系快递公司运输导致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收件人可以联系发件人按双方之间的约定进行处理。
3、如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明知是易碎品而未告知先验货后签收,或者快递公司不允许验货签收的,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可以向快递公司索取赔偿。

拓展资料: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