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任何案件的办理都有时间期限,派出所是不会随便抓人的,认为你现在还没有做法医鉴定,案件性质都还没有定,派出所把人抓了来也没什么用处。
第二法医对伤情复杂一般都是治疗终结三个月后再行评定,因为怕给你做轻了。假如以现有材料做,以后要是病情反复了更重了,就不止是轻伤、重伤的问题,有可能都是残疾了,所以法医肯定建议你三个月以后再做。如果你急着做鉴定,可以直接给法医签字。但是派出所拿着法医鉴定给你了事,如果你舅舅再重了,该判刑的判刑了,不可能你舅舅病情加重了,再把那个人拉出来重新判刑,对不对?
第三个问题现阶段只要公安机关一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办事,对方就觉得会有关系,但是有些东西并不是你想象的。任何东西都会慢慢来,相信法律,我建议你慢慢等吧,这些事情也着急不来,对不对?
第四个中国这么大只要他不出中国,跑了可以上网追逃,他就是逃犯了,你觉得他舒服吗?
可以先申请抓人,等鉴定结果出来起诉。
涉及是否构成刑事责任的问题,需要法医鉴定后才能抓人。因为法律重视证据。
如果重伤结果是经过公安局的法医鉴定得出的结论,那么该案子就属于是刑事案件,公安局应当立案抓人。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觉得吧,从你说的来看,人家是有关系的,派出所的人是在忽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