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违反,我在辉山呆过一段时间,但你要知道,你要是申请劳动仲裁你必须自己取证,没人会因为你没有证据而去理你,只有你把所有都自己做好,才可以重新拿回你自己的,你现在主要的做的,是想办法拿到劳动合同,可以说要合同去迁移下户口,理由随你,拿到合同就好办多了,申请劳动仲裁现在也简单,不收取费用,楼上的兄弟,不是说不爱干了就走人,不顾自己的利益,自己的所得和自己的付出严重不符,对自己不公平,对社会也是不公平,要人人都是你这样的想法,那黑心企业还不为所欲为了吗.最好是几个人一起取证,慢慢积累,只要你能赢了,你拿到的回报会是你已经所得的2倍,加油吧,我也曾是受害者,希望你能成功,有需要随时联系我.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哥们,不爱干就走啊,在这发什么牢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可以向当地劳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者也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