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会计分录如何理解

2024-12-21 19:38:3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会计分录的理解:

1、收回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交税时,按其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注意:营改增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