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方法:
1.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寻求帮助。
2.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对施暴人进行处罚。
3.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3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