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2024-12-29 11: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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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连带责任。二是无限责任。



扩展资料:

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4、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合伙企业



回答2: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普通合伙企业中又有其特殊形式,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回答3:

这个我知道!
①须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
②有书面合伙协议。
③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
④有合伙企业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