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单位跨年度的发票可以在本年度列支,但是不能超过一年,比如2020年1月份的发票,如果2021年来列支一定是不行的。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以做账,但是税务局不允许企业所得税说钱扣除哈。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