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人身保单权益的方式:若是一方为投保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人身保险,以自己或亲属为受益人,该人身保单权益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以子女为受益人,该人身保单权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