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没有按照正常的销户流程,私自将车辆按照废品出售以后,连续三个年检周期未进行年检,车辆则按照报废处理(系统上面显示报废)。如果没有车辆,车辆将不能正常销户,个人名下该车辆信息将永存。这样对自己以后的车、管、驾业务是有一定的影响的。(之前有过这样的例子,如果名下有报废车辆未处理,则购买新车后将不能进行上户;后期政策如何实施、规范目前不得而知)。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望采纳。
朋友你好
汽车不报废的后果:
1、【没收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罚款吊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2款:“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被吊销后2年内不能重新领证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3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汽车报废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或者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望采纳 谢谢
你好:如果不注销,车管所档案中仍然显示为车辆正常,如果车牌照被人冒用,还是要追究原登记车主的。还会产生的后果有:
1、当事人驾驶报废车辆一旦被查处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要两年后才能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不得再考取A、B牌照驾驶证。
2、对于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车主,交警部门通过“五项重点”车辆专项清理工作将锁定重点车辆车主及驾驶人档案信息(主要是“营转非”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及50次以上违法未“清零”车辆)。
3、对于被查扣后经公告三个月未处理的机动车辆将作强制报废,或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将失去车辆指标。
扩展资料:
一、机动车注销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有:1、填写《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2、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等);
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带齐这些资料后到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交回机动车,等该公司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凭该通知到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厅领取《注销通知书》。
二、汽车、摩托车报废流程:
私人车
私人车将机动车、车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等证件资料带齐到回收公司办理报废手续。
单位车
1、单位车首先到报废汽车回收公司领取报废车表格,后到所属单位盖章。
2、将机动车、车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车表格、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资料带齐到回收公司办理报废手续。
回收公司
1、回收公司收到车辆后,将上传相关资料到车管所监督系统核对档案。
2、档案核对相符后,将此车辆拆解,由车管所监销车辆,收回牌证、注销档案,若机动车状态正常(即无违章、无查封、无抵押等,整过程需要五个工作日)。
后续工作
1、车主收到报废回收证明及公安车管部门的注销证明,视为该车报废手续已办结。
2、车主凭回收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营运、车船使用税、年票等档案
希望能帮到你!
小型客车没有强制报废年限,只要能够正常过年审可以不用报废。要是已经过不了年审的车,不报废的话,会影响车主下次买车上户,通俗讲就是本人名下拥有没有正常年审的机动车(包括摩托车),是不能在自己名下重新购置新的机动车的
1.【没收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罚款吊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2款:“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被吊销后2年内不能重新领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