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相对的饭吃到半路,对方借着酒劲“尿遁”不结账就消失无踪也就很正当了。毕竟法律没有规定相亲不能带23个亲戚去蹭饭,但也没有规定在相亲吃饭的过程中不能跑路,所以没有什么是不正当的。但是正当不等于正常,今天你带着23个亲戚去蹭饭,明天你就要脸不红心不跳地被全网讨伐,而且还不能哭哭啼啼说自己是“冤枉的”之类的话。
“相亲”这个话题在现代就和“彩礼”一样成为了敏感的话题。虽然说天下的人类,不是男人就是女人,可是能够成双成对的还是太少了,现代太多人选择了在该谈恋爱的年纪打光棍,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就只好通过相亲这种交易来打开婚姻的前奏。然而就和做生意一样,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碰到什么样的顾客,你永远不知道自己的相亲对象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永远不知道自己的相信对象能够做出哪些突破人类想象力的事情。
“带23个亲戚蹭饭”其实在我看来是一种非常友好的表达,哪里友好?友好在对方很明确地告诉你:我不谈!咱俩没戏!所以如果你愿意付账,那么对方最多也只能坑你这一顿的饭钱,还让你一眼就做出了心理准备,不会对对方有什么莫名其妙的期待,换句话说,这种相亲对象的做法只是“骗饭”而不骗钱,更不骗感情,所以这种做法真的是非常友好的表达了。
综合而言,这种行为正当但不正常,但是换个角度来考虑,这种行为反而是最能够让人接受的行为,因为这总比你花费了一大笔银子、付出了一片真心后,对方告诉你“咱俩不合适”要强的多。当然,现实生活中能够接受这种做法的人还是绝少数,因为面子抹不开。
不太正当,我觉得这太过了,不仅不利于相亲,素质也不是很高。
不正当,相亲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是不应该带着这么多亲朋好友去吃饭,小伙支付了一桌的饭钱已经是非常不错了,这样的女孩子真的是很奇葩。
我认为这种行为不正当。无论这个女子是怎么想的,但是她带二十三个亲戚去蹭饭是事实,我感觉这个名字做事情不太恰当。
我个人是很谴责这种行为的,相亲其实就是两个人事,没必要带一堆人蹭吃蹭喝。这样会给对方留下非常不好的印象,既为难了自己也为难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