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
抚恤金
、
抚养费
、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第二,签订
债权转让
合同债权
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
书面合同
,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
冲抵
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债权人)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服务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
抵押合同
、
保证合同
是否有影响相关
从权利
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重新保证。
第三,债权转让通知。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
受让人
通知债务人。
第四,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
合同成立
,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
合同生效
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