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单身残疾人未满60周岁可以办理长护险吗?

2025-03-22 02: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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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上海户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身残疾人、未满60周岁的,是可以办理长护险的;而上海户籍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单身残疾人、未满60周岁的,是不可以办理长护险的

      依据是2016年12月29日、上海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沪府发〔2016〕110号)第三条(适用对象)规定。

     《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第三条(适用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当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一)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的人员(以下简称“第一类人员”);

     (二)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的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以下简称“第二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