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3年内免征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