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不需要故意旷工来达到离职条件,答主你只要提前30日向公司辞职就可以,在30日内做好交接工作,公司不能强留你,证件也必须还给你。如果公司扣押证件,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举报处理。
因为是员工主动辞职,一般不能获得赔偿,若用人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为,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望采纳。
主动离职不能得到赔偿,但你可以到人社部门申请失业保险~离职时,记得请公司人事部门开具解除劳动合同书
应该不能,因为这一条规定是通用的,而且写在合同里的,得到赔偿需要走正常的手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