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账应与明细账相核对,记账凭证应与原始凭证相核对

2024-12-15 22: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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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内在联系有以下两点:
  1.二者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相同,如“材料”总账账户与其所属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明细账户都是用以反映材料的收发及结存业务的;
  2.登记账薄的原始依据相同,登记总分类账户与登记明细分类账户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是相同的。
  (二)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的区别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二者反映经济内容的详细程度不一样。总账反映资金增减变化的总括情况,提供总括资料;明细账反映资金动动的详细情况,提供某一方面的详细资料;有些明细账还可以提供实物量指标和劳动量指标。
  2.二者的作用不同。总账提供的经济指标,是明细账资料的综合,对所属明细账起着统驭作用;明细账是对有关总账的补充。起着详细说明的作用。
  (三)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平行登记
  为了使总分类账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之间能到统驭与补充的作用,便于账户核对,并确保核算资料的正确、完整,必须采用平行登记的方法,在总分类账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中进行记录。平行登记是指经济业务发生后,根据会计凭证一方面要登记有关的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要登记该总分类账所属的各有关明细分类账户。
  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平行登记要点如下:
  1.对于需要提供其详细指标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记入总分类账户的同时,记入同期总分类账户所属的有关各明细分类账户。
  这里所指的同期是指在同一会计期间,而并非同一时点,因为明细账一般根据记账凭证及其所属的原始凭证进行登记的。而总分类账的登记则由于所采用的会计核算组织程序不同,登记可能在前也可能在后。
  2.登记总分类账及其所属明细分类账的方向应该相同。
  这里所指的方向,是指所体现的变动方向,而并非是指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一般情况下,总分类账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都按借方、贷方和余额设专栏登记,这时,在总分类账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中的记账方向是相同的, 如存货账户和**仅、**务结算账户都是属于这种情况。但也有一些明细分类账户,则是按照组成项目设多栏记录,采用多栏式明细账格式。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某项需要冲减有关组成项目额的事项,只能用红字记入其相反的记账方向,这样就和总分类账中的记账方向不同。比如说“财务费用”账户按其组成项目设置借方多栏式明细账,发生需冲减利息费用的存款利息收入时,总账应该记入“财务费用”账户的贷方,而其明细账则是以红数字记入“财务费用”账户借方的利息费用项目中,以其净发生额来反映利息支出情况。这时,在总分类账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中,就不可能按相同的记账方向进行登记,而只能以相同的变动方向进行登记。
  3.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记入其所属的各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相等总分类账户提供总括指标,明细分类账户提供总分类账户所记内容的具体指标,所以,记入总分类账的金额与记入其所属各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相等。但这种金额相等只表明其数量关系,而不一定都是借方发生额相等和贷方发生额相等的关系。例如以上举例中的“财务费用”账户的明细账,采用多栏式明,本月既有存款利息收入,也有贷款利息支出,“财务费用”总分类账户的贷方发生额与明细账的贷方发生额就不一致,但作为抵减利息支出的利息收入数额是相等的。
  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介绍,我们可以将总分账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平行登记的要点归纳为:依据相同,方向一致,金额相等。

回答2:

核对账目是保证账簿记录正确性的一项重要工作,对账的内容包括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
(一) 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指账簿记录同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核对。账证核对在日常记账过程中就应进行,以便及时发现错账进行更正。这是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基础。
(二) 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是指各种账簿之间的相关数字进行核对。其核对内容主要包括:
1、 总分类账各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是否相等;
2、 总分类账各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是否相符;
3、 核对各种明细账及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同总分类账中有关账户的余额是否相等。以上核对工作一般通过编制总分类账户发生额及余额表和明细账户发生额及余额表进行。
(三) 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将账面结存数同财产物资、款项等的实际结存数核对。这种核对是通过财产清查进行的。内容包括:
1、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同开户银行送来的对账单核对相符。
2、 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
3、 财产物资明细账的结存数量与其实存数量核对相符。

回答3:

是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核对,明细账与记账凭证核对,总账再和明细账核对。就完啦。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