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加油卡消费后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5-03-25 17:10:4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你好!~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作相关的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应开具普通发票,如果购油单位要求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的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加油站在售卖加油卡时只能给客户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客户要求加油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加油站应在客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的记录,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2:

《国家税务总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2号):
第十二条
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
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纪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