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离婚时你无需承担妻子的赌债。
至于举证问题,个人意见:
1.举证责任在债权人一边,你无须举证,即过来要钱的人必须证明其对你的妻子享有合法债权。如果对方不能证明的,你就无须理会。
2.证明是否赌债比较困难,你一定要保留证据,建义如下:
(1)和妻子沟通,以签署协议的方式确认某项债务为赌债,你对该笔债务不承担偿还义务;
(2)找到形成赌债的其他赌徒,收集记录其口头证据,能获得其签字确认则再好不过了。
赌博之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你妻子只要不还,这笔钱就黄了。
其次在有夫妻关系时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如果你妻子欠的债务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即使离婚了,你仍然要偿还的(其实这是与夫妻间共同财产相对的)。
这种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你不需要承担。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收集或抗辩:
1、欠条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就是因为什么发生的债务。
2、你妻子的资金用于何处。
如果你妻子不能拿出合理的解释,法院是不会认可这个债务的。
证据也包括:你老婆赢钱的时候你享受过吗?请你也出具些证明(你老婆要证明你也享受过她赢的钱的证据恐怕要硬过你的);
因此,你只能承担了;
本来嘛,你也没有尽到保护和教育家人的义务,你也该承担。
劝你一句,好好与老婆一起生活吧,共同还清债务,你老婆应该会改的。
根本不需要承担,首先赌债在法律上就是不被承认的,换个说法,也就是。你老婆欠人家钱,人家告到法院说是赌博欠的,法院就得说,滚犊子,明白了吧。法律不承认赌博这事。
所以更加的牵扯不上离婚以后你是否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