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结婚5年了,现在宝宝已经快三岁了,就在昨天她走了,彻彻底底的离开了我和孩子,我想告她,

2024-11-24 0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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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面对你这样悲惨的遭遇,我们在感到惊讶之余也深表同情。你所说的老婆,其实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尽管你们在一起五年了,小孩子也有三岁多了,但是由于你们没有取得法律层面上的结婚证明,因此这样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那个曾经跟你生活过的女人,很可能是再也不会回到你的身边了。现在的你尽管非常的痛苦和无奈,但是由于没有取得法律层面的认可,你是没有办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也许你还可以设法联系上那个女人,好好跟她谈谈,说说你们恩爱的过去,说说你们可爱的孩子,期盼她能回心转意。但是根据经验和当前这个情况来看,要想破镜重圆几乎是不可能的了。你最好面对现实吧,照顾好孩子,忘记那些不愉快的过去,重新开始自己新的生活!

回答2:

婚纱照有屁用。没有登记她就不是你老婆,你告她,你先坐牢,她要你赔偿青春损失费100万然后呢?你怎么过?

回答3:

这种人还是离开的好,就是她过段时间回来了,还是要走的,和他们家长联系一下,看看怎样处理这个事情。

回答4:

即使人不回来了,也有哺育孩子的责任啊!

回答5:

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就是说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时算起的。法律规定结婚的唯一合法手续是取得结婚证。只有结婚证(包括《夫妻关系证明书》)才是证明婚姻当事人婚姻合法性的唯一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