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仅仅是买卖合同有效,并不能免除可能的麻烦。 双方签署协议只是证明双方形成买卖关系,公证只是起到第三方证明真实性的作用,并不能代替过户手续的作用。
法律分析
去公证公证仅仅是买卖合同有效,并不能免除可能的麻烦。双方签署协议只是证明双方形成买卖关系,去公证公证只是起到第三方证明真实性的作用,并不能代替过户手续的作用。如果不过户,该车仍挂在卖主名下。对双方都有风险。对买方来讲,无论将来卖车需要过户,还是车辆使用期间办理年检、保险等手续,由于行驶证是卖方的名字,还得卖方配合。对卖方来讲也一样,车辆的违章记录处理等如果买方没处理,还是找卖家。如果没及时年检,甚至影响卖家将来买车。发生事故等有时也可能会担责。如果不过户,该车仍挂在卖主名下。对双方都风险。如果没及时年检,甚至影响卖家将来买车。发生事故等有时也可能会担责。买卖二手车只签协议不过户,前车主仍然可以用该车作抵押,损害到后车主的利益。所以,买卖二手车最好是过户,顾名思义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是买卖二手车过程中不可省略的程序,车辆不过户对买卖双方都有影响。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如果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责任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 第四条 公证处的业务如下:(一)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二)证明继承权;(三)证明财产赠与、分割;(四)证明收养关系;(五)证明亲属关系;(六)证明身份、学历、经历;(七)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八)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九)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十一)保全证据;(十二)保管遗嘱或其它文件;(十三)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十四)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它公证事务。
去公证公证仅仅是买卖合同有效,并不能免除可能的麻烦。
双方签署协议只是证明双方形成买卖关系,去公证公证只是起到第三方证明真实性的作用,并不能代替过户手续的作用。
如果不过户,该车仍挂在卖主名下。对双方都有风险。
对买方来讲,无论将来卖车需要过户,还是车辆使用期间办理年检、保险等手续,由于行驶证是卖方的名字,还得卖方配合。
对卖方来讲也一样,车辆的违章记录处理等如果买方没处理,还是找卖家。如果没及时年检,甚至影响卖家将来买车。发生事故等有时也可能会担责。
上述分析供参考,需要具体帮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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