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不存在刘恺威占杨幂的“便宜”,刘恺威也有他自己的事业,大家都说刘恺威有2亿的物业身价也有5亿,而杨幂的身价就更高了,据说达到了45亿,对于他们两个共同的财产,现在分家了,刘恺威获得两亿,不管怎么说,分家肯定会综合考虑的,不存在刘恺威占杨幂的“便宜”。仿佛他们结婚就在昨日,时光匆匆。不过最后他们两个还是离婚了,5月,他们两个也在闹分家,毕竟是两个人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家也是很正常的,我觉得也不存在谁占了谁的“便宜”,要是觉得财产分得不好,那是可以提出异议的,我想应该是考虑好的了。
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会变的,尤其是感情,当年看刘恺威和杨幂结婚的时候,以为他们两个会白头到老,结婚的时候两个人的眼里的全是对方,看起来很是甜蜜浪漫。不过后面两个人离婚了,离婚的原因也不是很清楚,我想应该就是杨幂的事业心太强了,因为把时间和精力主要花费在了工作上,就很少顾及家庭。杨幂和刘恺威也很少有时间在一起相聚,感情就会慢慢变淡的,感情没有了,那么生活在一起也只是将就。
不得不说,杨幂真的一直都很红,当年她主演的《宫》让她大火,接下来她也成立了她自己的工作室,当了很多女演员的老板,在外界看来,她就是一个女强人,真是佩服她。
我认为他没有占杨幂的便宜,分2亿对他们来说也不是太多的钱,我反倒觉得刘老板分的少一些了,
我觉得应该没有,这可能是他们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分家的,所以谁也没有占谁的便宜。
我觉得根本没有,这个数目也许对于普通人来说比较多,但是他们夫妻一起赚了好几十个亿。
我认为他应该没有占便宜吧,毕竟是和平离婚财产也是很公正的分了所以没有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