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是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反之则为非营运车辆。对于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按高档费率收费。
拓展知识:
1986年,我国出台了《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将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保险费进行区分,该条例规定,营运车辆由于使用频率较高,容易超载,所以发生事故的频率也比较高,对保险公司来说,它的赔付率也是很高的,投保时的保费也相对较高。因此车主遵循营运车辆保险规定非常必要。
按照我国1986年出台的《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路运输分为营业性、非营业性两种。营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运输则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因此,交通局某专业人士认为,发生了各种方式的费用结算,收取报酬的运输应属营业性运输,反之,则属非营业性运输。
按有关专家解释,自己的车为自己运货,也可能是营业性运输,如果自己的车只是作为代步或为自己自用,不提供劳务,也不发生各种费用结算的,就不属于营业性运输,但如果是商家运给或别的商家,就属于营业性运输。
目前有许多“混合使用”的车辆到底如何区分,有时是很难界定的。
营运车辆是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以完成商业性传递或交通运输为目的的车辆也属于营运车辆。反之则为非营运车辆,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辆或仅用于个人或家庭生活的车辆。对于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投保时按营运车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