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是违法的。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并且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计算公式: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可以通过两个渠道咨询
1,12333是劳动保障局电话
2,12348是免费法律援助电话
都是国家机构,不收费,但比较难打通。12333是24小时的。12348周一到周五提供帮助。
您好,如果我进一个工厂打临时工,无订立有合同,六天后工厂方说不需要临时工。辞退了我,但当天工厂方说工资第二天发到介绍人的手上,但已经过了两天没发,现在通知说要自己去签名才能领,现在我已经不在工厂附近。如果去领工资,去工厂所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