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固定资产出售收入”不属于其他业务收入?

2025-03-11 13: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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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进入其他业务收入的项目,应该符合”收入“的定义,应该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固定资产的出售,不属于日常活动,因为固定资产的持有目的,不包括出售,你去了解下”收入“和”固定资产“的定义就会知道,所以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或者净损失应该是直接进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根据固定资产处置的不同情况,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报废,没有价值了)和资产处置损益(出售、交换等,还有价值,强调人为)来核算。

回答2:

(一)其他业务收入的定义: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二)其他业务收入的内容:
(1)原材料销售收入(企业生产销售的残次品、附产品、废品和下脚料收入);
(2)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3)以经营租赁方式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4)代购代销;
(5)包装物出租收入。

(三)其他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1)企业销售原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2)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3)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差额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4)企业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贷:其他业务收入
(四)科目余额: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